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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年建成现代市场流通法律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1:06 南方日报

  物流动态

  根据商务部公布的《关于加强流通法律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显示,我国将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流通立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建立起现代市场流通法律体系。

  据了解,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的流通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国家有关流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出台前,针对流通领域、流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予以规范。

  此外,《意见》指出各地应开展本地区有关流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已不适应当前流通业发展要求的法律文件按照法定程序分别予以废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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