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环等计生手术生育保险来埋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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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3:09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王道斌)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计划分娩后,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术及复通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日前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参保人员在进行了相关手术后5天内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报销。参保单位欠费或停保期间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职工在境内异地分娩休产假,或在工作单位异地分支机构所在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同样可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