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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的产妇都一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3:17 信息时报

  魏文彪 媒体从业员

  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开始计划在年内出台全国最新政策:让在穗所有外来女工和本地户籍孕产妇一样,自己不花一分钱就能参加生育保险,不再担心无钱到正规医院分娩。

  外来女工中的孕产妇超过九成选择地下接生,说到底是因为负担不起在正规医院生

育的费用。广州本地孕产妇因为有生育保险“护身”,所以其中的经济窘迫者能够在正规医院平安生育。外、本地孕产妇间的生育待遇差别,源于她们的户籍差别。有一种理论认为,孕产妇的生育安全问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负责,工作所在地没有保障她们平安生育的义务,所以几乎全国所有的城市都只将本地户籍女性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范畴,而且显得颇为理直气壮。

  其实,这样的“理论”根本站不住脚。孕产妇不管选择在哪里生育,都应当被最大限度地保障平安。因为人的生命与权利是平等的,无论哪里的幼小生命都同等宝贵,所以,无论“哪里的孕产妇”都应当得到生育所在地的最大呵护,这其中就应包括在参加生育保险上给予“外地孕产妇”以同等待遇。

  外来女工中的不少人长期在城市工作,缴纳了税金,作出了贡献,因而有权参与当地的生育保险、享受同等社会保障。从社会公平角度来说,她们也有权像当地职工一样,自工作之日起,即拥有同等劳动权益。这种的天然权利,绝对不能因为她们户籍之不同而有所移异。

  我们现在正在努力建设和谐社会,而社会和谐就包括平等对待外来工,给予外来工公平待遇,拆除人为的户籍蕃篱,直至最终实现迁徙自由。而作为吸纳外来工的城市政府,应从自身做起,致力于改善外来工的待遇,努力营造公平社会环境,为和谐社会的实现承担起应有义务。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广州将要施行的允许外来女工参加生育保险做法值得其他城市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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