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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含有“苏丹红”状告元凶索赔巨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3:18 信息时报

  今年3月2日,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对美味源公司生产的一批金唛桂林辣椒酱进行抽样检验,结果查出了含有苏丹红一号,此事立即引起了全国关注。随后,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对美味源公司生产的其余金唛桂林辣椒酱和美味源辣椒油,相继进行了抽样检查,结果均显示含有苏丹红一号。

  随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证实,苏丹红一号只有广州辉和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辉和公司)供应的油溶性辣椒精含有,质监部门随后往下深查,结果苏丹红一号的源头最终是生产商———广州田洋食品公司有限公司(下称田洋公司)。

  真相大白后,美味源公司认为,从2002年6月~2005年1月期间,辉和公司一直作为美味源公司的原料供应商,向他们供应油溶性辣椒精,一共供应了8650公斤,全部用于上述两种调味品中。因此,一纸诉状将产品制造者(田洋公司)、销售者(辉和公司)告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1462万元的巨额损失,包括缴纳行政罚没款、产品损失、利润损失、退还消费者货款,处理费等费用。该案7月被广州中院受理,9月初双方进行了交换证据,法院随后决定于昨天下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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