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女性选择24-29岁生育者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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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4:21 新民晚报 |
本报讯(记者施捷)在过去的11年间,本市女性选择在24-29岁年龄段生孩子的比例提高了6.7个百分点,这个数字与一些国家的大城市同口径相比高出一成。有专家相信,本市育龄妇女的生育年龄结构正在逐步优化。 记者从今天上午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994年,本市户籍人口育龄妇女在24-29岁年龄段生育孩子的比例为49.8%,2004年已上升到56.5%。与此同时, 育龄妇女在20-23岁年龄段的生育比例,则由11年前的33.8%下降为24.8%。少女妈妈”有所增加。关于本市育龄妇女的生育年龄结构分析,今天的发布会还透露了另外两个值得关注的信息。“本市户籍育龄女性20周岁以下生育的人数1994年为48人,占生育总数的0.1%,2004年为140人,占0.2%。 “高龄产妇”有所上升。本市30岁以上产妇比例在过去的11年上升了2.3个百分点,即从16.2%增加到了18.5%。 专家指出,24-29岁是公认女性比较适宜的生育年龄段,在这一年龄段生育孩子可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对于从“源头”上提高人口总素质有重要作用。无论政府、社会还是家庭,都应该采取切实措施以继续稳定、提高最佳生育年龄段的生育比例,减少早育现象,降低高龄产妇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