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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伤害案处理不再“纠缠不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4:21 新民晚报

  体育课磕掉门牙,下雨地滑摔一跤,小朋友嬉闹打起架来……活蹦乱跳的中小学生常常在校园里上演“惊险小插曲”,学校操心、家长揪心不说,责任谁负、医药费谁出、损失赔偿包括哪些内容等问题往往弄不清、理不明。

  一年前,卢湾区教育局和司法局联合为区内的中小学请来了法律顾问。从此,菁菁校园里每一幕“插曲”的处理多了几分理智和专业。

  有多少“错”属于学校

  “当了校园法律顾问,才知道孩子们搞出的惊险一幕真是五花八门!”上海汇鸿律师事务所的计时俊律师没想到校园里几乎天天都有小朋友吵架、摔倒、打架、扭伤……“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可能引起复杂的法律纠纷,而且,许多家长坚信,只要孩子在校园里出了状况,责任一定全归校方。”

  “但是,学校并没有监护权,许多校园意外要从法律角度具体分析。”一次,计律师到学校时,一个家长和学校已经争执了五六个小时,原来,9岁的小郭在玩耍时摔掉了门牙。家长认为老师没看管好孩子导致发生意外,而学校自觉委屈:难道要老师们时刻盯着每个孩子的一举一动,那正常的教学又如何进行?

  “其实,法律规定往往比较宽泛,如果没有专业法律顾问,碰到意外,学校和家长往往各执一词。”当律师解释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具体处理细节后,争论和僵持渐渐平息:家长进一步理解了父母的监护权不可替代,学校决心把管理职责深入、完善。

  一封特殊的律师信

  秋高气爽,就读于巨鹿路一小的儿子要秋游,学校寄来的《告家长的信》让谢女士颇感意外。“以前,学校一声令下要出游,孩子只能服从,家长只好掏钱,如果担心孩子安全,只好谎称生病混过去。可是,这封信里竟然给出了几种选择,如果家长担心孩子身体或者安全,学校还派专人在学校里看护不参加秋游的孩子们。”

  “这份《告家长的信》相当于一封律师信。”计律师告诉记者,学校虽然对学生不存在监护权,但要把可能存在的校园伤害或危险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在秋游或春游时尤其需要,问题是眼下校方往往缺乏这种意识。“所以,我们从《告家长的信》开始,要让学校的管理和教学更加规范,尽量做到未而绸缪,减少可能引起的伤害或者意外。”

  “说法”最好言传身教

  “老师罚孩子抄三遍试卷,或者让上课乱说话的孩子靠墙站着就是一种体罚,积累到一定量就可能触犯法律;而家长在生活中不拘小节,如乱穿马路、违背社会公德等行为都潜移默化传给孩子们。也许律师们可以处理的具体问题非常有限,但是可以在家长会、校长会或教师会上,以案例‘说法’,让法的基本观念和法律意识通过老师和家长辐射到孩子身上。”让计律师欣慰的是,刚开始时让他忙得团团转的校园伤害案或者意外纠纷,如今确实少了很多。

  见习记者 马亚宁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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