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交通事故新举措 撞车没伤人可协议“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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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5:2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0月14日电据辽沈晚报报道,昨天,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的十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新举措,允许轻微肇事的当事双方自行撤离现场,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沈阳,对没有人员伤亡的轻微肇事,司机再也不用为等候交警处理,手续繁杂发愁了。 “两种快速处置事故现场办法”是十项举措中引人注目的一部分,它们都是为了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阻塞。 第一个“办法”是沈阳市公安局与国家保监会辽宁保监局协商制定的《沈阳市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办法》,明确提出只要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下,事故中没有人员伤亡,当事人可以自行处理事故,而不必等候交警部门的处理。 双方当事人只要达成协议,并签署《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协议书》,就可以携带着《协议书》直接到保险公司等候赔付。自下周一起,驾驶员就可以到就近的交警大队领取《协议书》。交警支队副大队长赵跃解释了这一措施。他说,这种处理方法只适用于车与车之间,并且只适用于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 第二个办法是《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使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办法》,凡驾驶人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没饮酒,机动车手续齐全,未造成人员伤亡,或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同意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都可简易处理。(吴新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