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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考核别“避重就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0:00 红网

  现在,上级安排某一具体工作,出台一项重要政策、决定要求下级执行,抑或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一般都要在事中或事后进行检查监督、考核验收,以促进工作开展,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应该说,这对于敦促下级见诸行动、取得工作实效,具有积极意义。实践也已证明,求真务实、科学合理的检查考核,确能起到一定作用。

  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有些地方和部门在检查考核中存在一个“致命”的问题

—“避重就轻”。比如笔者所在的行政执法部门,上级在检查依法行政工作时,较少检查有无执法偏差、违法行政和以权代法等实际问题,而是重点查看执法文书、书面报告、档案资料等,主要以此断定是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再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好多地方不是重点查处以权谋私、权钱权色交易、贪污受贿等实质性问题,而是主要看计划总结、表格材料、文件转发、书面汇报等,只要这些东西“结实”即可得到肯定或好评;又如当前正在进行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一些地方在检查督导时,没有把重点放在党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先进性体现得如何及教育的实际步骤、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而是花不少时间和精力查阅教育实施方案、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整改措施等书面资料,使活动的实际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检查考核上的“避重就轻”,把重点放在一些表面的甚至无关紧要的东西上,对于下级而言会更加助长其以会议落实会议、议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助长弄虚作假、华而不实、瞒上欺下之风,长此以往便找到了应付检查考核的“窍门”,与求真务实渐行渐远;对于上级而言,检查考核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工作力度和务实精神,不仅在下级和民众中造成了工作浮躁、不负责任的印象,而且使本级党政部门、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部署无法落到实处,使政绩考核、干部选拔失去科学合理的依据,自食其果,陷于被动。“避重就轻”促使上下级之间“默契”配合,心照不宣,导致工作的开展、中央决策措施的落实执行进展缓慢乃至走了过常许多工作质量不高、收效甚微,各种问题层出不穷,究其根源固然是多方面的,而上级机关检查考核的“避重就轻”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

  那么,“避重就轻”现象是怎么形成的呢?不外乎这样几种情况:一是形式主义的“惯性”作用。检查考核向来风声大、雨点小,没有什么“真事”,大家都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二是好人主义使然。呼呼隆隆一阵子,既完成了这一“过程”,又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不得罪人,对上对下都好交代。三是责任缺失。缺乏精确的计划和科学严密的标准与方法,不负责任地乱“忽悠”,走马观花,应付公事。四是惧怕“拔出萝卜带出泥”。下面的问题也等于上面的问题,上级当然要对下级犯事负责,特别是一旦揪出了严重违法乱纪者、腐败分子,其上司往往难脱干系,检查考核不敢动真也就可以“理解”了。

  检查考核过程中听听汇报、看看书面材料,也能了解到某些情况,但决不是主要的。如果认为只要做到这些就是完成了检查考核工作,那未免太“幼稚”了。只有变“避重就轻”为“避轻就重”,才能真正达到检查考核的目的。怎样才算“避轻就重”?那就是不把表面的、文字的东西作为重点检查考核的内容,而是把查处实质性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实行严格科学的检查考核方法、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举报机制、主动出击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然后按制度规定和法律规章予以处罚,使检查考核动真格、查实事,起到应有的作用,真正促进工作的开展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当然,解决“避重就轻”问题的根本前提是上级领导的求真务实精神和检查考核者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认真负责,一身正气。否则,“避轻就重”便无法得以实现。

  (稿源:红网)

  (作者:梁守泰)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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