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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为何落后十八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3:1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由于在本国遭禁,日韩聚氯乙烯(P V C )食品保鲜膜大举进入中国。同时由于使用PVC食品保鲜膜一个人一分钟可以包二十几份商品,同时还可以用机器包装,所以国内超市大都愿意大量采用PVC保鲜膜。(见10月14日《第一财经日报》)

  聚氯乙烯食品保鲜膜为什么会在日韩两国遭遇“禁售令”?据专家介绍,P V C 食品保鲜膜对人体有致癌作用,特别是干扰人体内分泌,引起妇女乳腺癌、新生儿先天缺陷、

男性生殖障碍甚至精神疾病等。因此,欧洲早在数年前就禁止使用PVC作为食品包装材料。可是为什么日韩两国遭禁售的产品却能在中国市场大行其道呢?

  原来,我们国内法规没有禁止,也没有明确限制PVC食品包装。更让人感到诧异的是,我国对食品级聚氯乙烯成品的国家标准竟然还是卫生部在1988年颁布的老条例!

  归根结底,那是我们虽然在形式上加入了世贸组织,可是在一些法律条文、一些行业规定、一些安全指标上还远远落后于“国际惯例”或者是“国际标准”!要知道,电脑操作系统已从DOS到了奔四,更何况那些事关民生的行业的发展呢?

  一个近18年不变的国家标准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有的时候不是人家故意要把中国制造成“消废”市场,而是你中国的市场准入制直接造就了滋生“消废”市场的土壤,而要清除这个土壤,国家相关立法部门理应时刻关注国际上行业标准的变化,及时做出相应的回应,而不是坐等“垃圾”上门!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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