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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除低俗净化传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7:57 红网-湖南日报

  东木

  去年4月15日,针对一些媒体文化娱乐报道中存在的低俗、庸俗、媚俗之风,省会新闻界发出倡议:向低俗之风宣战。

  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半,新闻界在抵制低俗之风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毋庸讳言,

低俗之风仍未绝迹,甚至时有抬头现象:

  有的节目主持人不注意自身形象,从着装到言语,都不大检点,或嗲声嗲气、忸怩作态,或搭肩搂背、打情骂俏,让人听了起鸡皮疙瘩;

  有的电视剧充满砍杀场面及“泡妞”镜头,吹捧的是“哥们义气”,漠视的是法律尊严;

  有的媒体拼命追求所谓“卖点”,将严肃新闻娱乐化,渲染案情,对暴力、凶杀、色情津津乐道,乐此不疲。

  有的媒体在明星隐私上大作文章,甚至刊登裸女照片,广告上更是对“性”大开方便之门,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低俗之风沉渣泛起,并不奇怪。

  报刊、电视作为现代传播的重要媒体,通俗是它的一大特点,但通俗有通俗的底线,它不能低俗,不能庸俗,更不能媚俗。新闻工作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能放弃“引导”的责任,一味去迎合低级趣味,更不能让自己成为追腥逐臭的“扒粪者”。

  文艺评论家仲呈祥曾亲历了影片《十面埋伏》在美国上演前的审查,发行方面删除了两段情节:第一段是花海大战中金捕头对前来追杀的捕快的“一刀封喉”,理由是这段镜头过于血腥,“不利于人性”;第二段是影片最后屡次中刀而不死的小妹的镜头,理由是“荒唐可笑,降低了人类智商”。由此可见,即便是在好莱坞,人们对电影依旧有着基本的审美要求。作为社会主义的传媒,更应有自己的道德良知、审美追求,绝不能把一时的“收视率”、“订阅率”、“市场销售率”看得高于一切,为了经济利益而放弃社会责任、道德责任。试想,如果我们的报刊、电视充满了凶杀、色情等内容,对我们的观众,尤其是青少年将会产生什么影响?又怎么能营造建设小康社会的和谐氛围?

  值得一提的是,低俗之风往往从娱乐上找到突破口,而我们的传媒工作者也往往在这方面掉以轻心或网开一面:无非就是乐一乐嘛!殊不知,缺乏人文内涵的娱乐追求的只是一种快感,它没有美感,没有深度,只有一个个玩的瞬间。人们只知道笑,却不知道为什么笑,笑过即完。这是一种“泛娱乐化”的误区,继续走下去,必定会滑入低俗、恶俗的泥坑,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要更加自觉地抵制低俗之风,首先就要警惕“泛娱乐化”的不良倾向。

  净化传媒,扫除低俗,贵在建设,重在创品牌。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制度建设,如前不久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就对主持人用语做了许多明确的要求,违者甚至会遭“下岗”的惩处;一方面,我们要努力提高媒体工作者自身素质,下决心去创品牌。要相信,真正好的节目,一定会受到观众青睐。品牌栏目越多,低俗之风也就越没有它的空间,我们的传媒也就有可能真正得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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