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山西临汾一公安局原局长 受贿201万元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8:1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据新华社太原10月14日电(尹天玺、岳万科)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在干部调整及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过程中,利用手中职权,收受钱物,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达1626536元、美金1万元、港币29万元,约合人民币201万多元,日前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48岁的邵建伟是河北晋州市人,曾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太

原市北城公安分局局长、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杏花岭公安分局局长、临汾市公安局局长。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邵建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作者:尹天玺、岳万科

  (来源:南国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