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一公安局原局长 受贿201万元被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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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8:1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据新华社太原10月14日电(尹天玺、岳万科)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在干部调整及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过程中,利用手中职权,收受钱物,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达1626536元、美金1万元、港币29万元,约合人民币201万多元,日前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48岁的邵建伟是河北晋州市人,曾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太 原市北城公安分局局长、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杏花岭公安分局局长、临汾市公安局局长。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邵建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作者:尹天玺、岳万科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