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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案件总结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9:16 检察日报

  10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会议室内气氛热烈。

  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在大屏幕上,边听边看,讲解人利用手提电脑演示着幻灯片——这是该院侦查二科在召开案件总结会,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办公室干警应邀出席了总结会。侦查二科近年表现突出,立案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人大代表和群众赞不绝口。为提高侦查能力和办案水平,使年轻人尽快成长,该科坚持一案一总结制度,总结经验,检讨

不足。

  侦查二科副科长李景优首先总结了深圳市某公司原总经理董某涉嫌贪污案,他们通过查办该案挖出串案4件。随后,副科长周正新总结了深圳某证券公司原经理刘中南、王焰辉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和深圳南山某派出所民警杨某受贿案。

  “第一次提审王焰辉时,王焰辉态度强硬,始终不供认,细究之后才知道,他认为干警不懂证券业务,小瞧了干警。干警们短时间‘恶补’证券知识和业务,再次提审时信心十足。王焰辉惊讶地发现,检察干警不仅熟悉证券业务,甚至连他也一知半解的专业名词,都被干警解释得头头是道。王焰辉心里佩服,知道再也无法隐瞒下去,就如实地交代了问题。”主办检察官周正新说。

  “在办理董某贪污案时,我们到有关银行查账,但其中一家银行将我们所查情况透露给犯罪嫌疑人,导致案件所涉问题没有彻底查清。”主办检察官李景优不无遗憾地说。

  “在办理杨某受贿案时,我们曾利用杨某的电话发现另一证人的电话,巩固了这笔犯罪事实。但对举报人和证人过于迁就,造成此后取证工作上的被动。”周正新谈到这里,既有喜悦又有惋惜。

  资深公诉人魏军荣说他曾经办过一起案件,其中一份证据因笔录起始时间不明,无法判断是否超过12小时,法院最终没有采信。“这虽是一个不起眼的、容易疏忽的细节,但却是办案作风是否严谨的检验标志。我们一定要从细处着眼,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

  曾获得广东拾十佳公诉人”称号的田期智说:“在开庭前,公诉人往往要预测辩护律师从哪些角度发问,这就要求侦查部门必须将与案件有关联的所有证据收集齐全并加以固定,防止时过境迁,无以弥补。”

  副检察长林锡锋最后总结说:“刚才这些问题,看起来似乎是细枝末节的事,实际都关乎执法行为的规范问题,在侦查时要引起注意,好好改进。我们一定要细心,把每一起案件办好,办得经得起检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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