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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得酬劳40元 投毒放倒24人 一人死亡,揭阳一敬老院老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10:0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谭林 通讯员陈亿安)揭阳榕城区一敬老院老人只因敬老院分配车辆看管酬劳时自己少得了40元,便迁怒他人,投毒造成24位老人中毒,其中1人死亡的悲剧。近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投毒人陈某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今年2月14日早上,揭阳某敬老院24名老人吃完早餐之后,出现集体中毒,其

中一名老人陈某身亡,另外23名老人经抢救脱离了危险。经法医鉴定:中毒的24人都是因为口服了“甲胺磷”(一种农药)引起中毒。这次中毒事件中,一个叫陈某华的老人因为盛了1碗粥后,没有吃就把粥连同碗丢在敬老院的截洪沟里而进入了警方的调查视线。

  经调查证实,该起中毒事件的原因正是,敬老院的老人陈某华将事先购买的“甲胺磷”投进敬老院厨房食用水缸中,致使煮早餐的水被污染。

  据了解,陈某华,男,今年57岁,身患残疾,只有一只独手。据法院的判决认定,引发投毒事件的诱因是,今年2月13日,敬老院分配春节期间协助游客看管车辆收取的寄车款时少分了他40元。今年正月初一至初四,该敬老院为到龙珠马寺的游客提供寄车收费服务。初五中午,经该院集体讨论决定:各组组长分120元;其他有参与的人分100元;由于陈某华是独手,工作较少,分得60元。陈某华因为少分了40元,十分生气,便与该院的院长吵起来,要求不值夜班,之后更萌发投放农药报复他人的念头。

  陈某华在庭审中声称,他是受到敬老院其他老人的歧视,这才萌发报复的念头,而且他投毒只想致人腹泄,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出乎他意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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