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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厉行取缔高利贷 债务处理计划将三步骤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10:1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曼谷十月十四日电(记者罗钦文)一项分三个步骤实施的合法金融体系外债务处理计划,在获得政府批准并于八月中旬启动后,现正于泰国吹响“继续取缔高利贷”的号角。

  泰国反洗钱委员会在此间向媒体誓言要痛击放高利贷者。今年年初以来,该办公室已经从两个重大放高利贷者处没收资产五千万泰铢。

  泰国反洗钱委员会秘书长披拉攀(音译)强调,放高利贷者可以料想到严厉的财产处罚,诸如没收资产和征收具有惩罚性和追溯效力的税费。与非法高利贷活动有牵连的任何政府官员将不可饶恕,要被起诉。

  据透露,泰国政府新批准的合法金融体系外债务处理计划,将分三步走:首先,从八月十九日开始,持续一年收集证据,控告放高利贷者的敲诈勒索;第二步,第二个年头,在放高利贷者与借贷者之间就按照法定利率还款进行商议;最后,修订相关法律。

  这位负责反洗钱工作的高官表示,打击放高利贷者的举措是要保护借贷者,但是并不意味着债务人能不偿还他们所借贷的钱。使用政府资金帮助债务人偿还非法贷款,不是政府的对策,债务人还是要按照法定利率还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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