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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沪失足少年获诉前观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11:04 法制日报

  □综合治理在基层

  本网讯记者孙春英刘建面对外地来上海未成年人犯罪日趋增多的现象,上海市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让外来失足未成年人获得新生。

  据上海检察机关的统计显示,仅2002年到2004年间,来上海的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到

批捕未成年人总数的60%。对这一群体采取非羁押措施、非监禁刑较少,而被提起公诉的90%以上被判处短期监禁刑。这说明对来上海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处置存在一定困难。

  上海市综治办副主任乐伟中分析说,来上海未成年人犯罪多的原因主要是,多数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得不到家庭的关爱和教育。即使父母在身边,但由于忙于维持生计,也无暇顾及对子女的关心教育。此外,来上海未成年人就业、入学相对困难,犯罪人员中,有半数处于失学或失业状态。

  针对上述情况,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摒弃传统的“构罪皆捕”观念,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于2003年5月与莘庄镇青保办共同建立了闵行区未成年人取保候审观护站,重点对来上海未成年人开展诉前考察帮教。在此基础上,2004年10月,闵行区率先成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工作总站”,专门制订了《观护工作流程》,随后在全区各镇街道成立13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点,为观护对象提供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益智活动场所,并对他们设置3至6个月的观护考察期。

  对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观护,检察官必须承担很大的风险,他们要正确判断取保候审是否会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最大可能地避免观护对象“脱管”。

  江苏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放了一把火,但未造成严重后果,闵行区检察院未检科在审查批捕时发现,小张在上海有近亲属,并有固定住所,而且其父愿意交纳3万元保证金,来上海承担监管责任。检察官考虑到小张交代态度很好,也有悔罪表现,最终对他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将其取保候审。目前,小张正在观护点接受考察帮教。

  据介绍,对观护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帮助、教育,是由青少年社工与外来人口协管员、志愿者一起进行的。他们采取劳动、游戏、文体活动、谈心、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既使这些失足未成年人接受法律上的教育,又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情。

  迄今为止,闵行区已将20名被取保候审的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纳入观护体系考察帮教,无一人脱保,也无一人重新犯罪。

  (责任编辑:杨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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