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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烧烤摊点入店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12:13 兰州晨报

  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三个通告 12月起,烧烤摊点入店经营

  本报讯 (记者刘凤宇)兰州市的烤羊肉等烧烤摊点,虽然给市民带来了方便,但也给市容环境带来了污染。

  10月14日来自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消息说,根据该局当天发出的通告要求,

11月30日后,烧烤摊点一律入店经营。

  沿街烧烤要进店经营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1号通告要求:严禁娱乐场所、商场促销、装修房屋等噪音扰民;建筑工地、拆迁项目要确保施工场地整洁、无夜间施工扰民行为和二次扬尘;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表面陈旧破损影响市容的,由产权单位整修粉刷,玻璃、幕墙要定期擦洗;严禁在市区主次干道进行店外经营和摆摊设点,否则将由城管部门依法强制取缔,并予以行政处罚;市区内早餐摊点经营位置由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统一指定,早餐摊点占用地面部分必须铺设地板革等覆盖物,并配备有专门的垃圾收集设施,经营时间不得超过上午8时30分;所有夜市统一进入各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指定场点经营,夜市经营时间统一定为晚7时30分至次日清晨7时;各类烧烤摊点必须在11月30日后入店经营,否则将由城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强制拆除在建违法建设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号通告要求:在城市规划区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修建任何形式的违法建设,违者一律从严查处;在建的违法建设一律停工并自行拆除,否则将由城管部门强制拆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拆除费用,并给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已建违法建设,当事人必须于11月30日以前向所在区城管部门申报,并接受处理,不申报者一经查实要从严处理;群众对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经查情况属实,将予以适当奖励。

  户外广告必须要审批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号通告要求:已设置的户外广告,设置人必须在10月30日前持批准文件和手续向所在区城管部门申报,逾期不申报的,按违法广告予以强制拆除;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超过批准时限必须到所在区城管部门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未到期广告,由设置人在11月30日前进行整改,整改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予以拆除;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由设置人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市区城管部门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设置人承担,并予以行政处罚。(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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