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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露士洗衣消毒液广州未撤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14:0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叶静 通讯员陈才兴 龚墒)近日,广受消费者青睐的威露士衣物消毒液在广西等地受到质疑,有人士认为其标签标注涉嫌误导消费者。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了解到,威露士洗衣消毒液并未像有关媒体报道的那样在广州遭到撤柜,相关情况还需进一步调查。在广州各大商场,该产品目前并未撤架。

  据广西南宁一些媒体报道,近日一名消费者登陆卫生部网站,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威

露士衣物消毒液的标签内容,与卫生部的审批内容明显有别。在国家卫生部门户网站上,记者查询到莱曼赫斯健康产品(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的威露士衣物消毒液(卫消字[2003]第0182号),使用范围是“适用于衣物消毒”,而使用方法是“取80ml本品与400ml水混合(或按此比例稀释至可需用量)浸泡衣、裤、袜等,15分钟后,再加洗涤剂洗涤,冲净”。而在威露士衣物消毒液的标签上,使用指引却是“对于滚筒式洗衣机,取一瓶盖与洗衣粉同时加入洗衣机容格内(对于顶揭式洗衣机可与洗衣粉同时加入水中)”,相当于将1∶5的比例扩大到了1∶400。

  市消委会负责人表示,按照卫生部的批文来看,厂家的这一行为首先违反了国家的标签法,扩大了审批内容,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其次,企业没有按照国家批文指示使用,可能使得原先应起的消毒功能不起作用,容易造成对使用者的伤害。

  昨日,记者咨询了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该人士表示,目前尚未关注到此事,但可以肯定的是,目前该消毒液并未在广州遭到撤架,“因为相关事实还不清楚,需要详细了解卫生部门的意见,对事情进行定性、研究后才能决定下一步采取何种措施。”而记者昨日向南宁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当地也未对该消毒液撤架,而是进行了调查,要求厂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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