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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能“根治”多半是吹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03:48 深圳特区报

  说是能“根治”多半是吹牛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举办主题宣传日活动帮助市民识别虚假广告

  【本报讯】(记者徐棣军实习生李洋)看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中有“根治”、“药到病除”、“无效退款”等用语即可断定十有八九为虚假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必须

有忠告语:“本品不能代替药物”。15日上午,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华强北茂业百货门前广场举办“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主题宣传日活动,授招市民如何识别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维护自身权益。

  市民注意:“根治”、“不反弹”是虚假广告

  市药监部门有关人士向市民介绍了识别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首先应查看广告中是否有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广告批准文号。合法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应该在刊发时标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其次,经审查批准的广告中不应含有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国家级、最先进科学、最高技术等绝对化的语言;不应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服用1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不应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和肯定,或者声称该产品被某学术机构、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或医生等推荐为治疗疾并康复保健的惟一或最佳产品等内容;不应含有治愈率、有效率以及获奖等内容;不应含有患者来信、感谢信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声称使用该产品后,病症减轻或痊愈等内容;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应含有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例如可以治疗糖尿并肿瘤等内容。相关人员提醒市民,出现以上等词语,均有虚假广告成分,市民应当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同时提醒市民,目前,违法医药广告的表现形式多样,如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伪造、冒用或者使用过期失效广告批准文号进行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禁止发布广告的药品发布广告,市民应当学会识别,同时可以登陆www.sfda.gov.cn对广告审批文号进行查询核对。

  保健品广告须有忠告语: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市民应当了解以下几个医药广告小常识,以帮助自己识别虚假医药广告:在医院门口发放的宣传治疗恶性肿瘤、疑难杂症等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小广告,基本属于违法广告,患者、消费者在购买这些产品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用没有忠告语的广告指导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慎重;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方药只能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药品广告;药监部门表示,消费者发现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后,可以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如下:特区内83190161,宝安27756177,龙岗2892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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