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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包工头”下月全部“下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0:54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杭州10月16日电杭州市政府出台新办法规范建设工程劳务市场,让“包工头”退出建筑市场,使农民工工资得到优先支付。杭州市政府日前颁发的第224号市长令,公布了《杭州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目前杭州市市区有建设工地1300多个,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工有30多万人。由于建设工程劳务市场不健全,施工企业劳务发包找“包工头”,农民工来杭州打工也找“包工头

”。“包工头”成了实质上的劳务中介,却又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他们到处挂靠、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不规范使用劳务,严重制约着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今年1至8月,杭州市建筑企业累计发生拖欠工资投诉99起993人,涉及工资额839万余元。

  即将实施的《管理办法》对“包工头”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禁止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禁止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劳务作业承包人,禁止个人承接劳务分包工程业务。对于违法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的行为,将对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资质证书。而对于接受违法分包的“包工头”,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今后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发包应进入建筑业劳务交易中心公开发布信息,并进行公开交易,以增加劳务交易的透明度。

  《管理办法》还要求对建筑业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劳务作业承包人应当在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手续的同时,将参与施工作业的劳动者名册、职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进行备案的,将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管理办法》对农民工工资的优先保证作了规定:因建设单位未与劳务作业发包人结清工程款,或者因劳务作业发包人未与劳务作业承包人结清劳务工程款,致使劳务作业承包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建设单位、劳务作业发包人应当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

  (袁亚平梁孟伟)

  《人民日报》(2005年10月17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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