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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门诊费用要实现零增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0:5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昨天,江苏省卫生厅围绕社会关注的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出台措施,多管齐下努力解决市民看病难和看病贵的现象。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据介绍,为了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江苏省卫生厅已明确,把卫生资源

向基层转移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卫生改革的重点。

  在城市,重点要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城市卫生事业基本建设投资优先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造与建设,二、三级医院药品收支结余部分的10%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确保到年底全省省辖市70%以上、县级市城区60%以上的街道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07年,基本建成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分工、双向转诊的两级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全省省辖市90%以上、县级市城区80%以上的街道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以上的区(市)建成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

  在农村,则是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年内完成苏北地区300个乡镇卫生院技术装备改善任务,为苏北地区乡镇卫生院培训1000名技术骨干,并积极争取年内对苏南、苏中8市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另一方面,全力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

  进一步规范药品招标

  据悉,为了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江苏省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努力降低药品零售价格。

  据了解,全省县及县以上政府、国有企业(含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同时,扩大招标药品品种和数量。参加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采购药品80%以上的品种上纳入集中招标,集中招标采购的金额不低于当年药品采购金额的80%,并推行以剂型为单位进行招标。严格执行以中标价为基础顺加差别差价率的作价办法,按规定降低零售价格,切实做到让利于患者。另外,继续实行医疗机构“药占比”上限控制措施,扩大实施范围。全省三级医院“药占比”控制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再下降1个百分点。凡是达不到控制指标的医院,单位不得申报基本现代化医院,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单位的领导干部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全省公立二级医疗机构今年要全面实行“药占比”控制措施。

  规范医疗行为推进医务公开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江苏省卫生厅还将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要让今年江苏的医院平均门诊人次费用实现零增长,出院病人平均住院费用增幅在前三年平均增幅的基础上再下降2个百分点。

  在实施这一举措时,首先要认真落实常见并多发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诊疗规范,推行区域内同级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单共享制度、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抽查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监测网络,实行医生处方评价制度并定期公布,制定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及超常预警制度。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用药、检查等情况进行检查。还要取消医院内部奖金分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的做法,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出台《严禁医院资金分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的意见》,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医院管理年”及医院工作常规检查和评价的范围。同时,坚决整治收受回扣和收受病人钱物等行为,保持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的医务人员,严格对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纪律处分,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作为对其执业资质考核的依据。另外,还要坚持公布医疗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禁止下达经济收入指标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江苏省卫生厅还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经济收入指标;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实行科室承包及收入分成;严禁医疗机构利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外单位招揽病人;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对存在上述做法或变相做法的,要认真清理,并立即纠正。

  本报记者黄苏娟

  《江南时报》(2005年10月17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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