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天津教师做家教不能晋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0:55 人民网-人民日报

  据新华社天津10月16日电(贾林娜)天津市教委日前明确规定,对出现体罚学生、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行为的教师不能晋级。

  新出台的《关于2005年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意见》中规定,今年中小学教师的职务评审中,对不讲职业道德,有悖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并在单位、学生或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要“一票否决”,

取消其申报资格。学生、家长如发现教师违规行为,可向学校所属区县教育人事部门反映。

  《人民日报》(2005年10月17日第二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