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2005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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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1:22 首都之窗 |
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的日期及会议议程草案。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定于2005年10月1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 旁听议题安排如下: 一、10月18日上午9:00 1、通过会议议程。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 3、听取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的说明。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五年上台阶情况及“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报告和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 5、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6、审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决定(草案修改稿)》。 二、10月19日上午9:00 1、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本市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本市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10月20日上午9:00 1、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文奥运行动,提高市民素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表决《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决定(表决稿)》本市公民在见到本公告后,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到建国门南大街6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预约,也可电话预约,并于当日会前半小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登记,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参加旁听。 预约电话:65291818(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