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一楼违章搭建 二楼财物失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3:4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景致实习生谢霞姚单

  宁波晚报讯“小偷从一楼人家违章搭建的屋顶爬进了我家阳台,偷走了我家价值四五万元的物品和现金。”昨晚,家住镇海的朱小姐告诉记者,在她的再三交涉和城管方面见证下,一楼住户现在终于答应对违章搭建进行修正。

  家住镇海区三角地大后街社区的朱小姐近日旅游回家后,发现家中的钻戒、项链等首饰、衣物以及放在抽屉中的850元现金不翼而飞。她算了算,被盗物品价值近5万元。朱小姐说,失窃后,她们一家人循着小偷留下的痕迹发现,阳台上防盗窗的两根钢管被人卸下,阳台玻璃上还留着小偷的指印和脚印。朱小姐认为,小偷能从阳台上爬进来,就是因为一楼人家违章搭建的屋顶已经接近她家阳台的底部。

  记者昨晚在该小区看到,朱小姐所住的二楼底下,一楼住户在自己住宅以外的院子里用水泥砌了围墙,建成了一个小屋,小屋围墙上的钢管延伸到距离二楼阳台1米左右的地方,钢管上面还铺着一层塑料板。这样,一楼搭建的建筑物顶棚已延伸到了朱小姐家的阳台下。据朱小姐介绍,她是1998年搬进来的,一楼人家这一建筑是在1999年左右搭起来的。

  对此,镇海城管方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一楼住户的建筑物应该属于违章搭建,由于历史原因,目前该区部分老小区的底楼确有不少居民进行了违章搭建,可能给二楼或其他邻居造成了潜在的威胁。

  失窃后,朱小姐觉得找回被窃物品的希望渺茫,但大家都是邻居,朱小姐没有向一楼索赔。不过为了自己家里以后过得安心些,她要求一楼住户拆去违章搭建物。昨晚,朱小姐告诉记者,在城管部门协调下,一楼住户已承诺在下月对原有违章搭建进行修正,以减少对朱小姐家可能造成的威胁。(来源:中国宁波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