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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二楼跌伤 包工头赔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6:3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龙湖法院25个工作日调处一宗复杂的损害赔偿案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通讯员王晓霞报道:近期,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大胆创新调解方法,通过组织原告与多名被告分头就纠纷进行调解并各自形成调解协议,仅用25个工作日就成功调处了一宗比较复杂的雇员受伤损害赔偿案件,做到案结事了。顺利拿到近30万元赔偿金的原告对此十分感激,给法院送来了锦旗。

  澄海区人林某因厂房建设需要,今年将工程发包给王某,王某又将其中部分工程发包给谢某。35岁的沈某从家乡江西省来汕打工,受雇于谢某为该厂房建设从事施工工作。今年8月1日,沈某从工地的二楼不慎摔到地面,造成腰椎骨断裂,并诱发并发症,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沈某由于伤势比较严重,无力支付巨额的医疗费,8月25日向龙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林某、王某、谢某各被告先行向原告连带赔偿急救医疗费人民币20万元,其余赔偿费用候评残结果出来后另行确定。

  该法院合议庭一方面及时稳定原告方的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另一方面多次做各被告的工作,促使各被告先行给付部分医疗费,使原告能够继续治疗。根据各被告的赔偿能力,民一庭及时根据原告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对自称没有赔偿能力的被告谢某,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0万元,但对谢某的住房设施暂不实施保全,留下友好协商和调解的余地。同时,法院给予生活困难的原告缓交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免予财产保全担保的司法救助。同时,法院经过耐心细致的法律疏导和调处工作,原告分别与被告林某和王某、与被告谢某达成两份调解协议,由三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共约30万元,各被告随后全额履行了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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