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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发出消费警示 谨防家装公司"蒸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7: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7日电据房地产时报报道,上海市消保委日前发出今年第15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慎选家装公司,谨防其突然“蒸发”。

  据上海市消保委披露,最近,家庭装修在保修期内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维修;家庭装修中途停工,要求复工;家庭装修操作中存在严重违规现象,要求解除合同等投诉有增无减,而等到消保委工作人员与被投诉家装公司联系时,多次发现有的家装公司已人去楼空。

  黄先生于2003年底在闵行区新镇路购买了一套两室两厅的商品房,委托上海申祥室内装潢有限公司进行装潢,入住两个月后,居室内的免漆地板呈瓦片状拱起,且有部分地板表面开裂,并伴有响声。黄先生在多次与该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只好向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投诉。协会工作人员与该公司取得联系时,办公电话已成空号,公司负责人手机已停机。经现场勘察,不仅已是人去楼空,而且办公室的门窗上已贴满了许多材料商讨债的字据。

  据有关人士分析,导致部分家装公司“蒸发”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近年来持续升温的房产市场火爆了家装市场,降低了家装市场的准入门槛。据统计,上海市正式营业的装潢公司三千多家,且90%以上是小型企业,这些小企业因运作成本较低、经营较灵活,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低端家装市场的需要,但由于规模小、资金缺乏、管理不善、技术装备落后、人员素质不高等因素,导致公司抗风险的能力较弱。二是针对近年来家装企业良莠不齐的状况,政府部门已颁布了一系列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一些不规范的小企业势必会被淘汰。三是国家对房产市场实行宏观调控,房产交易量萎缩,对家装市场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家装公司时,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一要选择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且规模较大、有一定知名度、信誉良好的家装企业;

  二要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合同应对施工内容、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施工工期、材料与工程质量、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等条款作尽可能周密、详尽的规定,避免漏项、缺项;

  三要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四要不与施工人员发生私下交易,最好不要委托施工人员购买主要的装饰材料和设备;

  五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装修过程中的监控,如发现施工队伍不能按约定到位,或装饰材料以次充好,装饰操作粗制滥造等情况,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沈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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