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县里“一把手”被定副厅级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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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22:06 人民网 |
近日,广东省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将选拔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担任副厅职务,并规定对年龄稍大且担任县级“一把手”满5年的,可确定为副厅级并继续在本地任职。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对此解释说,此举将解决县级党政正职变动频繁的问题,并吸引更多优秀干部在基层干事创业。 确定部分县级“一把手”为副厅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低职高配”,这样的做法 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因为对于每一位领导干部来说,职位提升总是个人发展目标之一。然而在很多的时候,未必有足够的上级职位空缺,而县(市、区)委书记调动频繁,也会造成工作的不连续性,诱发一些领导的短期行为。对部分升迁有困难的优秀县级“一把手”,为他们明确副厅级的职级待遇,可以有效缓解这方面的矛盾。但是,在实行这一新举措时必须慎重,谨防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首先是副厅级县级“一把手”不能太多,否则会引起县级“一把手”们竞相攀比。一旦有大量的县(市、区)委书记,将主要的精力放在谋求副厅职级,也就是一个所谓的“括弧待遇”上面,而不是在基层更好地为群众工作,省里面实行这一新举措的初衷,无疑将会发生严重异化和扭曲。而这项规定只适用于年龄较大的县级“一把手”,如果不能在标准上进行严格的控制,有可能会让副厅级成为一种照顾性待遇。 高配一些县级“一把手”的本意,是为了鼓励这些优秀领导更好工作。但如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所失当,一些获得副厅级待遇的县级“一把手”,会因自己的职级较高产生自负的心理,不把县(市、区)同僚甚至上级副职放在眼里,养成独断专行的“土皇帝”式作风。湖北丹江口市的“五毒书记”张二江,在被明确为副厅级的十堰市委常委后,就自持位高权重大搞起了腐败。类似的例子在现实中并不鲜见,有关部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对副厅级县级“一把手”进行有力约束。 另外一个方面,明确一些县级“一把手”副厅级,尽管不必给他们安排副厅级职位,副厅级的各种待遇却一样不能少。“低职高配”的县领导数量多了,政府的财政支出必然要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就会加重。而且,各级可能会对省里的举措加以效仿,为优秀的副县级领导明确正县级、为优秀的乡镇领导明确副县级……如果任由这样发展下去的话,各级党政机构必将过度膨胀,因冗员充斥而变得效率低下,严重背离“精兵简政”的改革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