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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名大中专生被分流干杂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4:47 中国青年报

  “如果是在同等的条件下竞争,因为知识、能力等不足被分流,我们无话可说。现在我们最愤怒的是不公开、不平等。”今年30岁的洪清秀说起自己在衡阳县工商局改制中的遭遇,至今仍愤愤不平。

  与此同时,湖南省衡阳县政府日前向记者发来传真表示,将在短期内解决该县工商局几十名大中专毕业生在改革中被分流的问题。

  这是一起本来不该发生的人事危机。2000年3月,衡阳县工商体制改革开始,局里1995年到改制前分来的50多名大中专毕业生,先后被分流到局里的市场服务中心(后与工商局脱钩),负责每月收取摊位费。从此,这些人身份各异。由于缺少相关的文件资料,这些大中专毕业生虽然不满,但都服从了安排,完成了从行政干部到勤杂人员的身份转换。

  但以后,被分流的苏建军等人得知,局里的改制没有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执行。毕业于原省农业学校的洪清秀称,从分流工作开始,到自己被宣布到市场服务中心任勤杂人员,这期间没有召开过任何会议,也没有公开相关文件。人员的分流都是由局里个别领导到各基层所开会,直接宣布某某出局。

  据了解,衡阳市工商体制改革的文件规定,在1994年到1998年4月15日期间分配进工商局的苏建军等28名大中专毕业生,属于第一类应“上收”范围,但在衡阳县的工商改制中,他们基本上都被划到了分流行列。

  令这些大中专毕业生不解的是,就在他们被分流的同时,一些违规招收、调入的关系户人员,却堂而皇之地优先“上收”进了工商部门。记者在采访中,一名知情人士提供了《衡阳县工商局工商体制改革中上收的关系户》详细名单,显示有34人是1994年以后违规进入工商局的非政策性安置人员,他们大部分是工商局领导干部的亲戚子女,还有的是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的亲属。

  有人指出,违反政策把大中专毕业生分流出去,目的是要给一些本应参与平等竞争的“关系户”腾出位置和编制。

  2005年9月,记者两赴衡阳对此事进行调查。原衡阳县工商局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最后上报的“上收”人员名单,他和很多局领导实际上并没看到。

  衡阳县工商局的一名老职工对记者说,在这次改制分流中,受伤害最大的是被分配进工商局的几十名大中专毕业生。这些人大多是农家子弟,被分流后,在衡阳县一个集贸市场收摊位费和门面费,140多人干40人的活,每月工资600多元。

  但衡阳县工商局人事股股长肖文章称,在“上收”人员中看不出有什么“领导关系图”。他说,按照省里规定,各个地方在制订方案时可以“一县一策”,该县的方案里没有考虑学生优先,是按照政策条件办的。

  衡阳县纪委副书记周铁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在改制中被分流的问题,县里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并成立了专门的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他们将在广泛调查的情况下,对存在问题的49人形成专门材料,不管其中是否有领导的亲戚,都要按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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