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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给自己让烟挥砖砸伤酒友 因故意伤害罪砸人者被判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5:5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因酒友在让烟时,没有给自己让,便拿起砖头将其砸成轻伤。因故意伤害罪,砸人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昨日新郑市法院公布了这一判决结果。

  7月23日晚,新郑市农民朱某的姐夫杨某称好友刘某邀请自己喝酒,让朱一同前往,刘某还叫上了屈某作陪。晚上9时左右,刘某有事先走,随后杨、朱、屈也一起走出酒店。在喝酒期间,屈某给刘、杨让烟时没有给朱某让,朱非常不满。出酒店后,朱质问屈某为什么

瞧不起自己,不给让烟。两人话不投机,大打出手,朱捡起砖头往屈的头部砸去,屈顿时躺在地上不能动弹,后经鉴定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因琐事与人发生纠纷,将人砸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线索提供李杰

  记者孙彤实习生莫韶华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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