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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5:5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汪侃)近日,省文明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第七届“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工作。通知指出,参评单位必须是近年来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包括街道办事处、社居委),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央和外省驻皖单位,凡连续两届获得或保持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均有资格参加评眩

  通知要求,各参评单位应向所在县(市、区)和市文明委逐级申报。党组织关系由省直工委管理的单位向省直机关文明委提出申请,省属高校(含国家驻皖高校)、省属企业分别向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委、省国资委文明委提出申请。省文明办在各地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初审并随机抽查,在征求省计生、综治、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意见后,提出候选名单,报省文明委研究审定,并在《安徽日报》进行公示。

  根据《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省级文明单位的评癣命名实行届期制,每两期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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