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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慎重办案 一精神病患者杀妻被免除刑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6:44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毛梓林 通讯员曾晓东)由于检察官慎重办案,在提审中发现异样,一杀死妻子的精神病患者因此得以免除刑事责任,于日前获释。

  在柳州打工的中年农民陆某,和妻子暂住在柳太路一砖厂的民工宿舍里。今年3月2日夜里,他的妻子突然被人杀死,当天凶手被擒,竟然是陆某本人。

  警方侦查了解到,陆某是乘妻子睡觉的时候,用宿舍内的砖头猛烈击妻子的头部,直至其身亡,随后逃离现常陆在看守所被羁押了29天后,3月31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接手办理该案件的是柳州市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李欣荣。在提审陆时,这位细心的女检察官发现了异常:陆对检察官的讲述和公安侦查案卷中的笔录不同。案卷中显示,陆某杀妻子的原因是两人对生育问题发生争论引起的,而陆对检察官讲述自己的杀人经过时却含糊不清,并且说事发当晚,他听到妻子的家人在门外说话。李欣荣从审理案件中发现,该案中,不仅陆杀妻的动机不明显,他所讲述的经过和事实有明显的出入:事发当晚,陆妻的家人根本就不在他们身边,他在民工宿舍里听到的声音和内容,检察官怀疑是陆产生的幻听、幻觉,于是提出建议,给陆做精神病司法鉴定。

  不久,经过广西龙泉山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得出陆某患有精神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陆将因此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陆妻的家人对结论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于是,司法机关对陆某进行了再一次的司法鉴定,从异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得出了相同的结论。陆杀妻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被中止。日前,公安机关依法将杀死妻子的陆予以释放。

  编辑:韦怡 作者:毛梓林 曾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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