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停产整顿煤矿 只给一次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7:27 成都日报

  对停产整顿煤矿只给予一次整顿机会,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依法关闭!在我市昨日召开的贯彻国务院、四川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会议精神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下发的通知,作出了这一规定。

  难以达标劝企业主动退出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中小企业局市安监局关于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凡是具有所列情形之一的煤矿必须立即停产整顿。

  对停产整顿的矿井,要依法暂扣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并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否则将按非法生产矿井予以关闭。对于安全条件差、整改资金落实困难、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整改要求,难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要劝其主动退出煤炭生产行业。

  关闭矿井要炸井筒平场地

  《通知》规定,凡有所列情形之一的煤矿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对关闭取缔的矿井,要立即拆除电源和地面设施,炸毁井筒,填平场地,恢复地貌,遣散从业人员。

  根据《通知》,在11月30日前,我市主要产煤地区彭州市和大邑县政府要制定出对关闭矿井的政策和办法。12月20日前,列出关闭矿井名单,并实施关闭工作。

  新闻链接

  这些情形必须立即停产整顿

  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实施防突出措施;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有严重水患、有冲击地压危险、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超层越界开采;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工艺;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煤矿实行承包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矿生产许可证,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变更相关证照;煤矿企业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没有改变落后采煤工艺;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这些情形必须坚决关闭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矿长未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在3个月内2次或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但继续生产的;被责令停产整顿但擅自开工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通过专家论证的;在1个月内3次或以上发现煤矿企业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内的小煤矿;生产高灰粉煤炭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本报记者裴睿(来源:成都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