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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娶我得拿20万元” 保障金与爱情一同逝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8:0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通讯员李婷实习生涂玲)“给我20万元存款,作为婚姻的保障金……”得到承诺后,李某戴上男友赠送的钻戒,喜悦地步入婚姻殿堂。一年后,这对年轻夫妻走进法院要求离婚。

  2003年4月,在一次婚宴上,伴郎张某结识了伴娘李某,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去年5月,张某正式向李某求婚。李某提出,为使自己的婚姻有所保障,同时也为了考验爱情,张

某必须把20万元存款划到她的名下。张某同意了,但表示,他的钱是定期存款,等到期后再转存到其名下。

  去年8月1日,两人结婚。一段甜蜜的婚初生活后,两人分歧越来越大,时常争吵。原来,李某常出入宾馆饭店、舞厅酒吧,购买名牌服饰、高档化妆品。起初,张某尽量满足妻子的要求,后渐渐地感到不能适应,开始控制,李某十分不满。今年9月初,她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同时索要20万元保障金:“这是赠予行为,不管我离不离婚,张某都得给……”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赠予行为没有发生,后来他又不同意给钱,应视为撤销赠予,李某无权索要这笔存款。

  昨日,汉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但驳回了李某索要保障金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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