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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扒”掉警察警服的省局副处咋没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9:47 人民网

  据媒体报道,10月14日15时,西安一男子酒后由西向东步行途经建国路与东十一道巷十字时与一辆军牌小轿车司机发生纠纷,该男子坐在军车前盖上大吵大闹,公安碑林分局和平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其带回派出所醒酒询问时,该男子破口大骂民警。自称是陕西省某局副处长,他能“扒”掉警察的警服。当晚,公安碑林分局以涉嫌扰乱办公秩序,对这位副处长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这位男子的确是省某局副处长,姓赵。作为一位省局副处长,竟然如同下三流的市井无赖一样在大街上和派出所里大发酒疯,丑态百出,这则消息的确是一则奇闻,值得报道。但不知何故,媒体在报道的时候,竟隐去了该副处长的姓名和具体单位,只提到这个人姓赵,这未免有失新闻报道准确翔实的准则要求,也给人一种为尊者讳、为强权者讳的印象和感觉。

  一位衣冠楚楚的男子,在公共场合坐在军车前盖上大吵大闹、破口大骂,其形象已几近泼妇,无论如何都与他的身份极不相称。在这种情况下,相信任何人的第一感觉都会有像林黛玉初见王熙凤时产生的疑问:这来者是谁?这样放诞无礼?报道为什么不满足读者的这种好奇心呢?

  在派出所里,面对警察的询问,这位男子不仅破口大骂警察,声称派出所无权管他,还亮出了自己的单位和身份,扬言能“扒”掉警察身上的警服。能够“‘扒’掉警察身上的警服”就意味着能把对方开除出警察队伍,我们孤陋寡闻,不知道共和国的法律中有没有规定谁可以拥有随便开除警察的权力,现在有人说他能拥有,并且也道出了他的单位和官职,那么新闻报道为什么不把他说的话重复出来,让我们知道究竟是谁能拥有这种权力。

  这位赵副处长如此飞扬跋扈、放浪形骸,自然不纯粹是酒精的作用,酒固然能使人失态、乱性,但醉酒之后的人在迷狂中总会说出部分真心话来。从赵副处长的酒后狂言之中,我们不难看出他骨子里隐藏的潜在意识——特权意识和自大意识。一个带有浓厚的特权意识和自大意识的官员能否在平日里克尽职守、执政为民?这是值得人们仔细探究的,这当然仍需要被告知这个基本的问题:这名官员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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