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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世界销量第一”广告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0:41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邬科)“世界销量第一的酸奶1达能公司的一句广告词给自己惹来麻烦。市民阿雄质疑这一夸张的广告词,在天河区岗顶好又多超市购买达能酸奶后,立刻向达能公司发难,以达能公司使用虚假广告诱使消费者购买属欺诈为由,将达能公司和销售该产品的好又多超市告上法庭,不仅要求双倍返还购货款,还要公开登报道歉。然而,由于法院认定阿雄属于典型的“知假买假的打假者”,他的诉求最终未得到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支持。法院认为,这种以不诚信对抗不诚信的行为不值得提倡。

  顾客

  6个“最”字标榜销量第一

  如此夸张广告词当属欺诈

  今年5月24日,在广州工作的湖南小伙子阿雄在天河区岗顶好又多超市购买了一条达能酸奶。次日,阿雄就出现在天河区法院的立案大厅,将达能公司和好又多超市双双告上法庭。

  阿雄诉称:达能酸奶的产品包装号称该酸奶是“世界销量第一的酸奶”,宣传语一连罗列了“最香、最浓、最滑”,“最好的质量”,“销量最好”,“营养吸收最好”6个“最”,并标榜产品“纯天然”。他认为,这些宣传用语违反了《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属虚假宣传;产品上虽标明“纯天然”字样,但该产品并未获得相关有机产品的认证,属假冒认证标志行为。

  据此,阿雄称,他作为消费者,在达能酸奶宣传广告的诱导下购买了该产品,达能公司的这种行为已构成欺诈。同时,好又多超市作为达能酸奶的销售商,销售该种虚假宣传的产品,亦难辞其咎。据此,他向达能公司和好又多超市提出了双倍返还购货款16.8元的诉讼请求;同时要求两商家登报向他道歉。

  生产商

  购买前就找过商家交涉

  知假买假动机值得怀疑

  接到起诉状,达能公司和好又多公司很快作出答辩。达能公司承认,酸奶包装上使用了不恰当的文字。并且,天河区工商局已就此情况对达能公司进行了立案处理。但达能公司认为,一方面,酸奶包装上虽印有“纯天然”字样,但并未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不能算假冒认证标志;另一方面,产品上的宣传文字并不构成对消费者的欺骗和误导,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此外,两商家还对阿雄的消费动机提出了质疑。两商家反映,阿雄在5月24日购买该产品之前就已经就此问题和达能公司交涉过,并且在此之前,曾十几次在深圳以相同理由起诉生产厂商,他的行为属“知假买假”,不受《消法》保护。

  法院判决

  广告用语太夸张属违法知假买假违诚信不保护

  今年9月6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双方各执一辞。经调查,法院还了解到,5月24日,阿雄购买达能酸奶的同时,还购买了燕塘纯鲜奶一盒,接着又以相似的理由向天河区法院起诉了燕塘乳业有限公司。

  综合案情,天河区法院分析认为,达能公司采用夸大的语言进行宣传,该行为确实属于广告违法。但在本案中,阿雄明知该广告用语违法,还购买了该品牌产品,再结合他起诉燕塘乳业等一系列行为,可以判断阿雄是专门购买广告用语违法的商品的,属知假买假的打假人,而不属于“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的消费者。因此,阿雄的行为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据此,法院没有支持阿雄提出的诉讼请求。

  经办法官还表示,“知假买假”行为有违民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于被告两公司使用不实广告用语的不诚信行为,阿雄可以通过向主管部门反映等方式来打假,而不应采用不诚信的方式来对抗。

  最终,阿雄索赔失败,并须承担案件受理费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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