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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诚无物:陈水扁的口才优于他的诚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0:45 人民网

  人民网台北10月18日电今日台湾《联合报》就陈水扁近期一系列的辩护及诚信缺失表现发表社论,摘编如下:

  陈水扁说,如果要“教训”国民党,就该让国民党在县市长选举中“少当选一二席”。不过,必须正视的是,如今也有不少选民的想法正好与陈水扁相反。他们认为:如果要“教训”民进党,就该让民进党在县市长选举中“少当选一二席”!

  陈水扁又上电视了,在节目收尾时,终于言归正传。他要选民用选票“教训”国民党的“主战”,并支持民进党的“改革”。这次上电视,陈水扁的姿态低了很多,但他的口才仍优于他的诚信,在在皆是避重就轻。例如,他为其女陈幸妤一家“非志愿升等”辩护,意思是说,他们买经济舱原想只会升至商务舱,没想到被升至头等舱。这种辩辞,似乎是想说,当时完全没有料到所谓“总统”宝眷买经济舱的必然“效果”。

  这类辩论手法,正是陈水扁的专长。“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NCC组织法)的争议也是一例。陈水扁说问题在于泛蓝“误用‘国会’多数”,但事实却可能是因陈水扁向来“滥用执政权力”所致。正因陈水扁滥用其提名权,在“大法官”、“考试委员”的提名纪录上太过难看,所以才会引起泛蓝的反扑。

  陈水扁对“二次金改”的态度极为强硬。他说:“谁抗拒改革,我就换谁”!问题却在于:陈水扁凭什么决定“改革”的定义?这种“限期、限家、限民并官”的“二次金改”,明明不公、不义,岂能自封“改革”?在此,又可见到陈水扁的口齿伶俐,他一旦将自己的动作定义为“改革”,一切与他持相对立场者皆成了“反改革”!

  陈水扁曾谓“正名制宪是改革”,如今他却称“不要自欺欺人”;但是,当陈水扁主张“正名制宪”时,他容谁反对这种“改革”?又如,陈水扁曾谓“教改没错,挺李远哲到底”,然如今李远哲已为“教改”道歉。

  陈水扁的辩论技巧在于:“改革”由他定义、议题由他选择(他挑的是“和促法”、“党产”等)、角度由他支配、例证由他操控(他不谈陈由豪案)。正因如此,陈水扁一向给人口才优于诚信的印象!

  不诚无物。当社会涌起一股“教训”民进党的氛围,陈水扁很有技巧地引导大家去“教训”国民党。但是,当陈水扁几乎摧毁了一切“独立、中立”的机制,他如何为NCC辩护?当陈水扁在高铁案等官商授受失去公信力时,他如何为“二次金改”辩护?当陈水扁公开宣称抱美国大腿及恶意玩弄“公投”与“宪法”,他又如何为“军购案”辩护?

  陈水扁的长处是口才好,但因缺乏诚信来支撑他的口才,口才却可能成为他在人格上的最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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