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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处方药元旦“开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1:3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郑仲晔

  宁波晚报讯从明年1月1日起,部分处方药将“开禁”,实行销售登记制度,不用医生开处方也能上药店去买。这是记者昨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的。

  据了解,从明年元旦开始,患者在实施处方药登记销售制度的零售药店购买部分处方

药时,有处方的凭处方,确实无处方的,只要进行登记,同时经过药店药师的审核和签字后同样可以买到。患者登记的内容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病情、购买的药品和数量等。但药店要进行严格把关,药店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通过资格认定的专职药师,并保证营业时间均有药师在场指导用药,否则,不允许实施处方药登记销售。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称,不凭处方就可以购买的处方药具体能放宽到什么程度,目前有关管理部门还在进一步研究之中,如放宽处方药的种类、购买数量等等。按照当前的规定,明年元旦后,以下药品仍将实行严格的处方制度,药店必须凭处方才能销售: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其他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肿瘤治疗药等。

  据业内有关人士称,由于药店销售的处方药价格一般要比医院便宜,部分处方药的开禁,既方便了患者购药,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肯定能得到许多市民的欢迎。而一些零售药店更是对新政策表示出极大的拥护,一方面使药店在部分药品上摆脱了处方限制;另一方面也更利于平价药店的发展。(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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