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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自主招生骗647万 武汉一招生骗子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3:40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10月18日电(周梦榕 梁晓亮)以“自主招生”为幌子,武汉某大学职员陈新伙同他人,轻易骗得河南、湖北等地一些高考落榜生家长钱财647万元。近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今年48岁的陈新被捕前是武汉一重点高校网络学院的职工,与湖北荆门某学校做招生工作的王茂林(在逃)经常在一起赌博,是一对赌友。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11月,陈新

伙同王茂林,假借武汉另一所大学“自主招生”的名义,伪造了该校校章和财务专用章、录取通知书、收款收据等。继而,由王茂林负责在各地招揽生源,陈新则负责将“录取”的学生安排进入该校住宿和上课,以每人8万至15万元不等的“收费标准”,共骗取当年高考落榜的50名学生家长的钱财647万元。陈新除分得部分现金外,还通过转账方式获得赃款66万元,其后将部分赃款用于赌博等挥霍。

  据了解,陈新和王茂林的如意算盘是:先将学生骗进高校,再对家长说孩子成绩太差,拿不到正式文凭,将他们推到学校网络学院注册入学,让他们“自生自灭”,这样,他们就没有任何责任了。2004年2月,这批学生入学后发现自己和网络、成教生一起上课,一直没有办理正规的学籍,也见不到辅导员,遂向学校反映情况。2月24日,学校证明录取通知书是假,学校根本没有收他们的钱,学生们当即向警方报案。当日,陈新得知骗局败露,便携款潜逃。同年3月11日,警方在广州将其抓获归案,并追回赃款3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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