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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特殊岗位可聘外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1:47 新晚报

  本报讯 (刘冰记者周辰)日前,市人事局出台了《哈尔滨市政府直属机关特殊岗位试行聘任制管理办法》,提出对经市编委批准设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中的特殊岗位(不含工勤岗位)可以试行聘任制用人的办法。这将解决哈尔滨市政府各部门在承接重大项目时,对特殊岗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短期需求,这也是哈尔滨市首次出台政府机关灵活用人新规。

  据市人事局公务员处的查处长介绍,近年来,市政府各部门每年所承担的大型项目越

来越多,像每年的哈洽会、冰洽会等大型项目,都会在短期内对翻译人才、高级律师等特殊人才需求大大增加。为缓解这一用人需求,人事部门针对这一问题特出台了新规。目前,在松北区等部门已开始试点,通过这种以“聘用为形式,合同为基础”的特殊岗位聘用方式,来为政府机关补充新鲜的“血液”。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对特殊岗位需用的“外才”,用人单位都可申请对其岗位试行聘任制,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的工作岗位除外。试行聘任制分为长期聘任、短期聘任和兼职聘任三种类型。聘任期限达到或超过一年的为长期聘任,聘任期限不足一年的为短期聘任,被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为兼职聘任。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试行聘任制人员聘任期最多为3年。被聘人员聘任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确需再次聘任的,由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不参加公开招聘继续聘任,但必须重新签订聘任合同。一般情况下,试行聘任制人员聘任最多不超过3次。用人单位对试行聘任制人员实行聘任合同管理。

  这一新规已从10月1日起实施,目前适用这一办法的政府机关约有47家,公务员1万余人,新规出台后将打破原有的单一用人方式,有利于政府机关多层次的用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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