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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政府不履行判决 22户农民申请强制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2:2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衡水电(记者孟宪峰)今年2月26日,深州市魏家桥镇河兰井村22户农民在与深州市政府进行的一场行政诉讼中胜诉,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共计人民币4400元由深州市人民政府承担,然而7个多月过去了,这些农民至今也没有拿到这笔先前预交的诉讼费,他们只好于近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因为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混乱,深州市魏家桥镇河兰井村农民之间出现了为抢地而

损毁农作物的现象,由于认为是政府部门没有向农户们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国家的土地承包长期不变的政策无法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导致此类现象,该村22户农民将深州市政府告上了法庭。

  在一审中,22户农民败诉。在众农户提起上诉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2月26日做出终审判决,深州市政府对22户农民的土地承包问题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同时二审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共计人民币4400元由被告深州市人民政府承担。

  然而判决生效后至今,22户农民都没能从政府手里拿到他们预交的4400元诉讼费。无可奈何之下,22户农民于近日再次通过法律维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讨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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