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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居民取暖费调至17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2:2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衡水电(记者孟宪峰)冬季即将到来,今年的取暖费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记者了解到,从10月14日起,衡水开始执行新的取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涨到了17元/平方米。

  记者在衡水集中供热管理处贴出的通知上看到,经上级部门批准,今年的供热取暖费标准做出调整,新的取暖费收费标准分别为:居民用户17元/平方米,行政事业单位20元/

平方米,工商企业等用户为21元/平方米,另外注明以上收费标准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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