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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六成民办医院开展药品质量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2:33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李祎责任编辑 方梅兰

  昨天下午,“上海市推进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化工作交流会”在华东师范大学礼堂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范》)于2004年4月30日实施后,还存在一些没有解决的难题。

  《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对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从设施与设备、进货与验收、储存与保管、处方调配和配制制剂管理、制度与管理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范。

  但民营医疗机构推进《管理规范》进展比较缓慢,据徐汇、静安等分局的不完全统计,在268家民办医院(诊所)中,开展药品质量规范管理的只有64.6%;另外,部分医疗机构,主要是农村卫生院中非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药剂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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