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买红木家具十多处开裂属正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3:29 人民网-江南时报

  前天,南京市民沈先生向本报热线和南京质量维权网反映,他花了5800元在南京新都市家具城购买了红花梨家具,家具买回家后,沈先生发现该家具散发出一种刺鼻的异味,而且家具表面还出现大小裂缝10多处。沈先生找到家具城有关人员进行交涉,不料家具城有关人士与家具经销商相互推脱责任,这让沈先生对南京新都市家具城信誉度产生失落感。

  日前,沈先生分别找到家具经销商和新都市家具城。家具经销商声称,他们销售的

家具没有问题,不过可以为沈先生换一套家具,但要沈先生承担运费。新都市家具城负责投诉的刘先生给沈先生的答复,让家具经销商上沈先生家实地了解家具情况,并说他们家具城是中间方,具体事情还是要与家具经销商协商解决,并提出沈先生可以去检测家具,如有问题,十倍赔偿。家具经销商来到沈先生家,也没能实地解决问题,临走时,家具经销商也表示,家具检测如有问题,十倍赔偿。

  昨日,南京新都市家具城刘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沈先生确实在他们家具城购买了家具,沈先生反映的气味不是家具散发的气味,红木家具出现开裂现象是正常。他们家具城出售的家具没有问题。今天,南京质监部门接受沈先生的委托去他家,如果质监部门检测是家具质量问题,他们愿承担经济损失。

  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议律师认为,市民沈先生在南京新都市家具城买家具,出现质量问题应该由家具城负责,家具城作为管理方有责任和义务解决家具出现的问题,而不应该将责任推向家具经销商。陈律师说,现在一些商家销售的商品出现问题,往往让消费者去检测机构去检测,无形中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增大了消费者的维权难度。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商家对自己应承担责任的一种逃避方式。沈先生购买的家具一旦被检测出有质量问题,商家不仅要承担检测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而且沈先生还可按商家承诺十倍赔偿的标准,向商家提出索赔。

  本报记者肖军

  《江南时报》(2005年10月19日第十四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