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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五大“绝招”化解攻势保老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3:29 人民网-江南时报

  俗话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既然控方准备了五把“杀手锏”试图置萨达姆于死地,为萨达姆辩护的律师们自然也有应对的“五大绝招”。

  第一“绝招”,就是对特别法庭的合法性根基提出质疑。由于特别法庭是在2003年12月美军占领时管理当局组建的,而签字宣布法庭成立的伊拉克管理委员会也是一个未经选举而成立的机构,因此按照《日内瓦公约》的相关规定,法庭是非法的。

  辩方的第二“绝招”则来自伊拉克宪法。因为根据伊拉克宪法,萨达姆作为伊拉克国家元首,拥有完全的豁免权,他可以不用因为其在任期间的所作所为而受到起诉。

  此外,辩护律师还将借助媒体的力量,通过成立一个“政治与媒体事务委员会”来专门负责向阿拉伯世界和国际社会报道庭审的最新进展,努力谋求和海外阿拉伯团体,乃至全世界人权组织保持联络,并寻求支持。这就是辩方“借力出拳”的第三“绝招”。

  辩方第四项“绝招”的精髓则是一个字:“拖”。辩护律师们将至少要求法庭延期45天审理萨达姆一案,好让辩护团队阅读完所有的相关文件。在这些文件中,有一些内容不甚完整,还有一些则与案件无关需要排除。整理相关文件就能为萨达姆的辩论工作赢得更多的时间。

  最后,辩护律师会指出,杜贾尔村的143名村民都是根据当时伊拉克的法律接受审判,然后被判处死刑的,萨达姆只是按照常规执行了他作为总统的使命——签署了对这些人处以死刑的文件。

  陈凡

  《江南时报》(2005年10月19日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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