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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南宁共同宣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4:1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南宁10月18日电记者杨凯报道:第四届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会议18日在广西南宁举行。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与东盟工商会主席蓝宏赉代表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国家工商会南宁共同宣言》,宣布将进一步提升中国与东盟的合作水平,全力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

  近年来,中国和东盟工商会组织之间在促进经贸往来、信息交流以及人才培训等重

点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对话与合作。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在这一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双方所取得的积极成果。

  据了解,此次会议将推动中国与东盟的进一步合作向纵深推进,包括积极组织本国工商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以及组织本国工商会、企业和专家学者参加每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此外,与会代表还深入地讨论了在中国与东盟之间进行人才培训和人员交流、共同办好现有的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网站,实现信息互通等问题。会议还决定,今后每年都将在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举行中国—东盟工商会工作会议。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5年10月19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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