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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长“大”不长“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4:3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拉萨10月18日电记者徐锦庚今天从拉萨市文物局获悉:近日,西藏拉萨被评为欧洲人最喜爱的旅游城市。据介绍,今日的拉萨市区已经是50年前的18倍,然而拉萨特有的城市天际轮廓线和城市格局并未因此被破坏。以布达拉宫为代表的庙宇建筑群,平缓开阔的小平原中成片的藏式民宅、林卡与蓝天白云遥相呼应,形成了拉萨特有的城市天际轮廓线。拉萨一天天长“大”了,但它的建筑并没有跟着一米米长“高”。

  具有1300多年历史的高原古城拉萨,文物古迹十分丰富,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布达拉宫及大昭寺、罗布林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后,拉萨更加引人注目。为了保护好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多年来,西藏自治区和拉萨市在城市建设中,始终注重严格控制城市的风貌、格局和建筑高度。

  为保护古城风貌,拉萨把占地近1.2平方公里的老城区划为3个控制区。以大昭寺、八廓街为主体的老城中心区及相邻小昭寺周边是绝对保护区,禁止新建一切与修复古迹无关的建筑,原有建筑修复时,其建筑造型、层数、色彩都必须保持原貌。八廓街外围老城是重点保护区,旧城改造时维护原有建筑格局、建筑形式及体量,保留原有风貌。需要改建的建筑外观仍保持原样,内部则允许现代化。老城北部的外围地段是环境协调区,改建或新建各类建筑时,允许适当提高建筑高度,但不得超过15米,建筑的形式须与老城风貌协调一致。

  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环境风貌,拉萨将文保单位依次划定四类建设控制地带。一类控制区限高8米以下,为两层以下建筑,不允许任意改建、添建,新批准的改扩建、新建建筑的形式、体量、色调均须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二类控制区限高15米以下,建筑和道路的形式、体量、色调须与文保单位协调。三类区限高21米以下,建筑物的形式、体量、色调可适当放宽。四类区则禁止破坏地形、地貌、植被、道路、水系等。布达拉宫、色拉寺、哲蚌寺周边的建设布局,均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为保护原有的城市天际轮廓线、城市格局,拉萨分别以布达拉宫以及色拉寺、哲蚌寺寺前山口为界划定通视走廊,保护原有的开阔空间。在通视走廊控制线交汇范围内,严格按照8米、15米和21米的标准控制建筑高度。除拉萨河南岸的柳吾新区外,不允许出现高层建筑。如今,游客站在通视走廊里的任何位置,都可以看到高耸云天的布达拉宫和倚山而立的色拉寺、哲蚌寺。

  《人民日报》(2005年10月19日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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