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推行存量房资金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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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4:5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田婷通讯员方新东)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局获悉,从10月20日起,合肥市将全面推行存量房(二手房)资金托管工作。即存量房买卖当事人将交易资金存入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账户,杜绝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房地产买卖代理业务中直接收取或变相收取房屋买卖当事人的交易房款。 合肥市商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承办了存量房资金托管业务。其 中,托管资金不计利息,资金托管免收费用。资金托管主要流程为: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到房产管理部门资金托管分中心办理资金托管手续,签订协议后,买方将托管资金存入指定银行托管账户,并到资金托管分中心财务部门开具托管凭证。当买方领榷房屋权属证书》后,买卖双方凭托管凭证和相关证件,经资金托管分中心核准,到财务部门办理取款手续。买卖双方签字确认后,卖方方可从银行支取卖房款。如因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或买卖双方约定终止交易的,买卖双方凭确认材料及相关证件,经资金托管分中心核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取款手续,双方签字确认,买方从银行取出购房款。 此举从源头上遏制了中介机构挪用存量房交易资金,规范了房地产中介市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