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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住宅沈城生存“很无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5:57 时代商报

  发现提示 早在节能成为社会关注话题之前,沈城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李先生就已经开始策划“节能牌”。然而,随着一座采用了节能技术的节能住宅走入市场,李先生却发现节能建筑的生存空间并不理想。不过,记者昨日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建设部即将出台的《节能建筑管理条例》将最大限度拓宽节能建筑的生存空间,眼下,这部《条例》的初稿已经拟定。

  节能住宅并未受到“追捧”

  作为节能建筑,需要在设计及材料选用上花费不少心思及资金。据李先生介绍,为了达到理想的节能效果,他在工程中采用了包括加拿大生产的水性发泡外墙保温材料等价格不菲的节能材料,这座楼盘在保温隔热、节电等方面都具有非常优越的性能,根据专家测算,节能率超过70%。

  节能成为这座楼盘的主打卖点。出乎李先生预料,开盘后市民的反应十分平淡。前来看房的人中,大多数对这一卖点不感兴趣,而对房屋的结构、朝向、小区配套等予以关注,节能并没有使这座楼盘比同类型楼盘更受购买者追捧,相反,由于采用节能材料和技术导致成本上升,销售价格也略高于其它楼盘,销售情况并不理想。无奈,李先生做出决策,将价格“缩水”,向非节能住宅看齐,因节能而增加的成本只能由公司自己“埋单”。

  李先生手头的一份购房者调查问卷反馈结果表明,大部分人都明白节能住宅是大趋势;然而,节能住宅有利于节约资源以及环保等离他们还太远。而打造节能住宅,每平方米的成本至少要增加10%,这样的高投入、低产出让李先生等房地产开发商对节能住宅的打造计划开始犹豫。

  不计量收费导致“不买账”

  即便是眼前就可发挥功效的节能设施,也因种种原因而无法尽情发挥。位于于洪区的一座居民楼竣工后,开发商便与供暖企业进行联系。因为这座居民楼在建设之时,采用了节能材料,使得热损耗可以大大降低;同时为每一家住户预留了按热流量收费等仪表的安装空间。据开发商介绍,如果采用计量收费的方式,每个采暖期每家住户的采暖费用至少可以节省1/3。然而,开发商的建设遭到了供暖企业的拒绝。供暖企业表示,现在沈城还无法对居民住宅进行按热流量收费。

  供暖企业的说法得到了市供热办的证实。据介绍,无法计量收费的主要原因是居民住宅的朝向、是否顶层及把山等对热损耗均有较大影响,因此目前无法确定计量收费标准。

  开发商感到困惑,他们这座居民楼属于高档的节能住宅,因此供热效果受楼层、把山等因素影响非常小,却同样无法实行计量收费。如果计量收费,不仅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控制温度,降低自家采暖费;供暖企业也可以减少供热量,降低无效热能供应,节约大量的煤炭、电等宝贵的资源。而如今,节能设施只能闲置,这些资源仍然被消耗掉。

  节能建筑今后将有法保障

  所幸的是,沈城节能住宅面临的尴尬很快将得到解决:建设部正在酝酿出台《节能建筑管理条例》。昨日,在已拟定的初稿中,记者看到了让沈城房产开发商展颜的内容:对于超低能耗的绿色节能建筑,房地产开发商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以及银行贷款贴息等优惠,不过由于这两项优惠政策将分别由税务及金融管理部门制定,因此优惠幅度还未可知。而像沈城这样的北方城市的供热系统改革也首次由国家级条例予以明确,《条例》初稿提出,要尽快实行供热系统及热源等的节能改革。据介绍,这种改革主要体现在按热流量收费,对现有的非节能住宅,这种收费将实行两部收费方式,即对一般户型和顶棚、把山户型区别对待,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为使收费更规范,各地区的现有住宅还要进行节能改造。

  随着建设部条例的正式出台,各地区都将遵从条例制定相应的执行标准。这意味着,包括沈城在内的北方城市采暖计量收费已开始进入倒计时。此外,《条例》还将实行“准入制”,即建筑节能标准不能达到最低标准的,将无法获得工程验收,无法进入市场出售。据该《条例》制订人建设部科技局节能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种种措施主要是为了从制定上对建筑节能予以明确和规范。记者 黄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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