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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月15日我省“最后期限” “红顶煤商”356人撤资 隐瞒不退者将开除公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6:1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清理纠正工作小组获悉,截至我省主动申报最后期限10月15日,全省清理并登记356名“红顶煤商”,清理入股煤矿资金3161.41万元,已撤出投资2327.41万元。

  10月8日晚,我省第一次统计,共有119名“红顶煤商”主动申报撤资退股。截至10月15日晚,全省统计清理登记入股煤矿人员356人,其中处级58人,科级96人,其他人员202人

  据介绍,资金来源登记均为本人自筹或借款。其中郑州市28人撤出资金428.87万元,许昌市72人撤出资金378.81万元,平顶山市132人撤出资金319万元,安阳市25人撤出资金35.6万元,新乡市24人撤出资金703.63万元,三门峡市25人撤出资金41万元,洛阳市50人撤出资金420.5万元。

  省清理纠正工作小组负责人表示,10月15日是我省撤资退股主动申报的最后期限,从昨天起,群众如果发现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还没有进行撤资退股,可打电话举报,情况核实后,违规人员一律开除公职。

  有关部门举报电话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厅:0371-66325688;省国资委:0371-65507060;省安监局:0371-63936071;省煤矿安全监察局:0371-63936071;省煤炭工业管理局:0371-63818767

  记者栾姗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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