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的合同纠纷解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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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7:4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桑海波通讯员张宗军孙志云)因合同纠纷,一公司向供货商提出索赔要求,对方借故推诿半年之久,在工商部门调解下,这家公司终于讨回35000元赔偿款。 今年初,某工贸公司(甲方)与济南某物资公司(乙方)签下钢材订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甲方从乙方处购钢材58吨,用以加工轮辐,但甲方购得钢材并加工过程中发现,轮辐产品及半成品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纹。因此,甲方认为乙方违背合同承诺,要求将所购 钢材全部退回并赔偿损失,乙方却以种种理由推诿扯皮,合同纠纷由此产生,且长达半年未能解决。无奈之下,9月初,甲方来到王官庄工商所申请调解。王官庄工商所纠纷调解站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双方争议进行了调查,证实乙方提供的钢材确有部分存在表面裂纹,但该钢材经过加工处理后可以再用。工商部门通过多次面对面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35000元赔偿费用,甲方不再退回所购钢材及追究乙方其他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