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调机制已建66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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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8:19 法制日报 |
本网讯记者钟鞍钢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共同举办的“全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会议暨表彰大会”今天在福州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对这次会议作重要批示。 会上,表彰了全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包括:100名“全国优秀 劳动争议仲裁员”;301名“全国优秀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者”;50个“全国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51个“全国先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100家“全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福建、河北、辽宁、上海、江苏、青岛、深圳等省市和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在会上交流了经验。据悉,几年来,国家三方会议协调机制建设得到了积极引导和有力的推动。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级三方协调机制6684个,其中,省级建制率达到100%;地级达到74.5%;县级达到59.8%,初步形成网络化格局。 (责任编辑:徐艳丽) |